(三)面試 1、面試時間:2018年3月17日開始。 2、面試入闈人員確定:根據(jù)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的比例確定面試入闈人員;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面試入闈人員。 3、面試要求: (1)參加面試的考生,須在正式面試開考前40分鐘到指定的候考地點集中。面試開考后到達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2)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 (3)面試成績當場宣布。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達不到60分的考生不得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4)面試一律使用漢語答題。 4、總成績的計算 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總成績并列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四)體檢 1、體檢組織和標準 根據(jù)筆試、面試綜合成績排名按招聘職位1:1比例進行體檢。體檢具體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體檢人員按照通知要求,在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 2、體檢要求 體檢不合格,本人申請復查的,經招聘領導小組批準,可在指定的縣級以上綜合醫(yī)院進行復查,復查有明確結論的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不合格者不能錄用,造成的空缺按總成績依次遞補參加體檢。 (五)政審 對體檢合格的考生按規(guī)定進行政審,考生填寫《和靜縣公開招聘基層工作崗人員考察政審表》,與人事檔案一并提交至報考單位。在政審中,經審定有《招聘簡章》“不得報考條件”所列情況之一的人員,政審考察結論為不合格,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總成績依次遞補。 (六)公示、聘用 政審結束后,由招聘領導小組根據(jù)考試成績、體檢和政審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通過和靜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公示期限7天。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在一定時間內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新招聘人員不納入事業(yè)單位編制管理、以合同形式聘用、由縣財政承擔工資等各項規(guī)定待遇。經批準聘用的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原則上為2年!秳趧雍贤芬皇饺,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和基層工作崗人員各持1份。 工資等各項待遇比照事業(yè)單位在編同類人員標準執(zhí)行。用人單位按規(guī)定為聘用人員繳納城鎮(zhèn)職工基本養(yǎng)老保險、基本醫(yī)療保險、失業(yè)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單位繳納部分由縣財政承擔,應由個人承擔部分由聘用單位直接從工資中代扣代繳。 (七)培訓 新聘用人員培訓工作另行安排。 四、監(jiān)督、紀律及其他要求 縣紀委對本次招考工作實行全程監(jiān)督,同時邀請相關單位及人員對本次招考進行監(jiān)督,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做出處理。 報考人員應嚴格按職位要求條件報名,報名時如實填寫個人有關信息,凡不符合報考職位條件要求或填報的個人信息不真實的,取消錄用資格。報考人員在報考過程中,應及時登錄相關網站了解考錄工作進程、查詢有關事項的公告,若因個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責任自負。 資格審查驗證工作將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始終,對違規(guī)招聘的人員,一經查實,應當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已聘用的人員,應當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五、招聘信息發(fā)布 招聘信息均通過和靜縣人民政府網(www.xjhj.gov.cn) 進行發(fā)布。本《簡章》確定的時間、地點等,因特殊情況發(fā)生變化的,均以上述官方網站公告為準。 六、政策解釋 本簡章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 和靜縣委組織部干部室:0996-5022146 靜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996-501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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