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最近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作出了重要修改,放開網(wǎng)間互聯(lián)協(xié)議和政府電信資費定價的限制,取消了原有的“政府指導價”和“政府定價”兩種定價模式,明確規(guī)定,今后的電信資費“實行市場調節(jié)價”。這意味著電信資費定價正式松綁,為用戶帶來了強烈的降價預期。 中國電信資費遠遠高于國際市場,是一個長期受到輿論詬病的現(xiàn)象。電信資費過高,增加了社會的信息流通成本,不利于社會經(jīng)濟的順暢運行。但事實上,電信資費的高低,還受制于電信技術的發(fā)展,我國電信資費之所以高于美歐等西方市場,與我國的電信技術發(fā)展落后于這些地區(qū)、電信運營成本高于這些地區(qū)有直接關系。近年來,隨著電信技術的普及,來自技術方面的阻力正在減少。事實上,最近幾年,隨著我國移動互聯(lián)網(wǎng)技術的不斷進步,電信運營商的運作成本在不斷下降,電信資費也已打開了降價的空間。只是由于以往電信資費接受政府的統(tǒng)一定價,因此運營商的降價動作并不常見。在國務院修改《電信條例》以后,三大運營商掌握了定價自主權,電信資費的下行空間確實已經(jīng)打開。 但是,要實現(xiàn)電信資費的下降,需要來自市場競爭所產生的壓力,而市場競爭的產生,則來自盡可能多的市場主體為爭奪市場資源而展開的博弈。如果市場上出現(xiàn)一個超級寡頭,對整個行業(yè)實現(xiàn)了壟斷,這個寡頭也就掌握了產品定價權,感受不到來自市場的壓力,那么,市場競爭就無從產生,也就不會主動降低產品價格。進一步說,即使這個行業(yè)出現(xiàn)了多個市場主體,但如果它們具有一致的市場目標,就很容易形成價格同盟,這幾個市場主體之間不需要爭奪市場份額,那么,它們也不會感受到市場競爭的壓力,從而也不會主動降低產品定價。 我國目前的電信市場,出現(xiàn)的正是這樣的問題。電信市場基本由中國電信、中國聯(lián)通和中國移動三家央企瓜分,但是,它們所取得的市場份額,相當部分并不是通過其各自展開的市場博弈而獲得,而是在行政分配之下出現(xiàn)的結果。政府不僅主導了它們的市場分工,而且對它們的產品也實行了統(tǒng)一定價。因此,雖然我國電信市場有三家運營商,但由于它們之間并沒有展開充分的市場博弈,因此與由一個超級寡頭來統(tǒng)領市場并沒有多大區(qū)別,存在于我國電信市場的是央企對市場的壟斷。如果說我國電信資費的高定價有技術約束的原因,那么,這種央企對市場的壟斷格局則是高定價的根本原因。 現(xiàn)在,電信市場將實行市場化定價,這無疑是一個值得肯定的改革。但是,由于三家央企已經(jīng)基本完成對電信市場的瓜分,它們之間不可能展開充分的市場博弈,市場壟斷格局仍然存在。如果這種格局得不到改變,那么,市場化定價的目的就難以達到。因此,為了讓市場化定價的改革真正收到效果,還需在打破電信市場壟斷方面推出切實的改革措施。 打破電信市場的壟斷格局,最為重要的是對目前的三大運營商進行改革,一方面要充分利用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機會,徹底打開民營資本的準入大門,推動民間資本進入基礎電信領域。另一方面,也是更為重要的方面,則是終結政府對三家運營商的政策傾斜,政府對它們的管理要嚴格控制在管資產而不是直接干預企業(yè),使其真正轉身為市場化企業(yè),從而倒逼其必須為爭奪市場份額充分施展包括價格競爭在內的各種市場化手段,那么,電信資費下行也就確立了基本的條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