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資格初審由各招聘單位具體負責。各招聘單位對已經提交報名申請的報考人員信息必須在24小時內審核完畢。 招聘單位根據報考人員填報的個人信息,對照《招聘簡章》和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初審,經初審合格的予以審核通過。 對符合報名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對照片質量不符合要求的,應提示報考人員重新上傳符合要求的照片。 對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招聘單位須下載并打印留存報考人員報名信息表,供現場資格復審和考察等環(huán)節(jié)使用。資格初審不合格的人員,在報名期間(2018年4月27日16:00前)可重新提交報名申請。 因報考人員未認真閱讀或誤讀《招聘簡章》及職位表(附件1),報考不符合條件職位的,后果由考生自負。因資格初審不嚴導致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進入報名繳費環(huán)節(jié)的,在資格初審期間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后,由考務機構給予改報符合報考條件的職位,繳費結束后仍未改報的,取消考試資格;進入考試環(huán)節(jié)的,該報考人員考試成績無效并追究初審相關人員的責任。 2.報考人員姓名、身份證號有誤的可自行按正確姓名、身份證號重新報名; 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其他信息有誤的,須本人向招聘單位申請,經招聘單位及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到考務部門修改。 3.截止2018年4月27日16:00前,已提交報名申請但由于報名表信息不完整、錯漏、照片不符合規(guī)定等原因導致初審未通過的人員,可于2018年4月28日18:00前進行修改(報考單位和職位不得修改),招聘單位4月29日18:00前完成審核。審核仍未通過的,不得再修改任何報名信息,視為報名失敗。報考人員提交報名申請成功后請及時登錄查看詳細信息欄目中的審核狀態(tài),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不得再報考其他職位。 4.報名確認及繳費。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于2018年4月23日9:00至4月30日18:00期間登錄“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進行網上報名確認并繳納100元考務費。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完成報名確認并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打印兩份《報名信息表》供加分審查等環(huán)節(jié)使用。 網上繳費結束后,報名人數與計劃招聘人數達不到3:1比例的職位(不含鄉(xiāng)鎮(zhèn)街道職位),該職位招聘計劃予以減少或取消;招聘計劃減少的,該職位的報考人員不得進行職位調整。招聘計劃取消的,由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本人申請,經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商改報單位同意后,給予改報符合報考條件的職位。因所報考職位取消且本人自愿放棄報考或無適合職位改報的,考務部門給予退費。改報職位和退費的截止時間為2018年5月2日17:00。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在報名結束后對減少、取消的職位在網上進行公示。 5.筆試準考證發(fā)放 報名確認并繳費成功后,報考人員于2018年5月22日9:00至24日24:00登陸“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自行打印筆試準考證。 。ㄈ┘臃 1.加分政策。少數民族報考人員在筆試環(huán)節(jié)成績計算時加2分,其中少數民族報考人員報考定向招聘少數民族職位的不予加分。 筆試環(huán)節(jié)成績=筆試成績+少數民族加分。 2.加分審查。加分審查工作由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具體實施時間和方式另行公布。逾期未辦理加分手續(xù)的人員,視為放棄加分。經審查符合加分條件的,在筆試成績公布前向社會公示,公示結果無異議的,予以加分。 六、少數民族語言能力測試 報考須進行少數民族語言能力測試職位的人員,在筆試前參加相應少數民族語言能力測試。少數民族語言能力測試合格的,方能參加筆試。少數民族語言能力測試由縣考務機構具體實施,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七、考試 (一)筆試及合格分數線 筆試采取閉卷考試。 筆試只考一科,總分為150分?荚嚳颇繛椤豆不A知識》。筆試時間為2018年5月26日上午9:00—11:30 。筆試地點見《筆試準考證》。 考生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含有效臨時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 筆試成績公布后,由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確定“筆試環(huán)節(jié)最低合格分數線”(“筆試環(huán)節(jié)最低合格分數線”是指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的筆試成績與少數民族加分之和的最低成績),在“筆試環(huán)節(jié)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下的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的資格,并在三都水族自治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公示。 。ǘ┵Y格復審 資格復審按照現場審查方式進行,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負責,具體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資格復審對象為達到筆試環(huán)節(jié)最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中,依據筆試成績加上加分后,從高到低按資格復審人數與職位招聘計劃數3:1比例以內(含3:1)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筆試環(huán)節(jié)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列入資格復審人員范圍。 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須同時提交以下證明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 1.畢業(yè)證書(應屆生提供《就業(yè)推薦表》)、學位證書、有效《居民身份證》(含有效臨時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2.網上打印的本人報名信息表2份; 3.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張; 4.在職人員須持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其中,機關事業(yè)單位在職人員還應加蓋縣級及以上組織或人社部門同意報考意見); 5.“四項目人員”須持“基層服務項目證書”或縣級主管部門出具的基層服務項目身份證明,證明上須注明服務項目、起止時間及服務地點; 6.服務期滿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須提供期滿服務證或服務縣教育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 7.退役士兵需提供有效退役證明; 8.駐三都部隊隨軍家屬需提供部隊團級以上單位出具的隨軍證明材料; 9.“村兩委人員”須提供縣組織、民政部門確認任滿1屆的相關證明; 10.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團員需提供所在黨支部(團支部)出具的黨員(團員)證明; 11.獲得相應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執(zhí)業(yè)(職業(yè))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或畢業(yè)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12.報考定向招聘建檔立卡貧困家庭高校畢業(yè)生須提供用人單位證明材料(服務證明、起止時間、服務地點)和縣扶貧局出具的身份證明; 13.職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有關資格條件的證明材料。 各招聘單位按照《招聘簡章》和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信息表》及相關資料,對考生是否符合報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進行復審,經復審符合招聘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人員,由負責資格復審的人員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 經復審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或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的考生,取消其面試資格,該職位空缺人數在遞補復審期內按筆試環(huán)節(jié)成績(含加分)由高到低依次遞補,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列入資格復審人員范圍。招聘單位24小時內無法聯系到復審遞補人員的,視為遞補人員自動放棄。經資格復審,復審合格人數與招聘計劃數比例達不到要求的,按規(guī)定減少或取消招聘計劃。 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如因未閱讀公告或錯填聯系電話、關閉電話、更改電話號碼等導致無法聯系未參加復審的,后果由本人承擔。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必須書面簽署黔南州事業(yè)單位考試聘用誠信報考承諾書。全州將建立統(tǒng)一的機關事業(yè)單位誠信報考數據庫,進入體檢及以后環(huán)節(jié),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棄資格的,5年內不得參加黔南州范圍內的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 面試人員名單和職位調整情況由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向社會公示。 (三)面試 面試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進行遞補。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或專業(yè)技能測試的方式進行,專業(yè)技術崗位原則上采取專業(yè)技能測試的方式進行面試,具體面試方式由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確定。 面試總分100分,面試設最低合格分數線,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未達合格分數線或未參加面試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空缺職位不予遞補。 面試的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由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另行通知。 (四)總成績計算及其他事宜 考生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含加分)百分制折算后占50%、面試成績占50%計算。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 八、體檢 體檢必須在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指定的縣及縣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并在規(guī)定時間內由體檢醫(yī)院出具體檢結論。其他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3〕58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和以及我省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對主檢醫(yī)生認為需要做進一步檢查的,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依據職責權限經研究后可進行進一步檢查,并對特殊情況進行研究處理。體檢結束后,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疑義的,考生應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5個工作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縣考務機構同意后組織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根據職位招聘計劃數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對象;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名次出現末位并列的,筆試成績(含加分)高的考生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的,空缺職位不予遞補。 體檢醫(yī)院在體檢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項目檢測服務。因職業(yè)特殊需要在體檢時作乙肝項目檢測的,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的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九、考察 體檢合格考生確定為考察對象?疾旃ぷ鲄⒄铡顿F州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及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內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疾鞎r還須進一步核實考生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考察工作具體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考察工作須組成考察組,考察組由3人及以上組成。在考察中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察材料、作出考察結論、提出聘用建議意見。考察工作接受紀檢、監(jiān)察機關的監(jiān)督。 在考察中發(fā)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考生,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按管理權限報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取消該考生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 1.截止到2018年8月30日未能提交招聘職位所需學歷、學位證書的; 2.符合本簡章第四條“(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所列任何一項的人員。 十、公示和聘用審批 。ㄒ唬┕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由縣考務機構在招聘信息發(fā)布網站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 公示期間有舉報并經查實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尚難查實的,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同意聘用。 。ǘ┢赣脤徟 按照《貴州省事業(yè)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黔人發(fā)〔2006〕4號)有關規(guī)定,對擬聘用人員公示無異議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規(guī)定辦理聘用審批手續(xù)。被聘用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擬聘人員與原工作單位有勞動合同關系的,在新單位正式聘用前,須與原單位解除合同關系。 本次聘用人員的最低服務期限由縣組織人事部門按有關規(guī)定自行確定。 被聘用人員應按規(guī)定時限按時報到。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超過規(guī)定報到時間10天仍未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十一、紀律監(jiān)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jiān)督。工作人員和考生要嚴格遵守有關規(guī)章制度,如有違反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處理。 十二、本次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用書。不舉辦任何培訓班或委托任何機構(個人)舉辦培訓班。 十三、在招聘各環(huán)節(jié)中,國家相關部門出臺新規(guī)定時,按新規(guī)定執(zhí)行。 十四、在招聘過程中,請考生密切關注在三都水族自治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公布的相關招聘信息,考生未閱讀或誤讀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負;因聯系電話變更、關機、停機、呼叫轉移或不接電話等,造成招聘單位或考務機構聯系不上考生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十五、本《招聘簡章》解釋權屬三都水族自治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十六、招聘工作未盡事宜及特殊情況,由三都水族自治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政策咨詢電話(工作時間): 0854-3928042 監(jiān)督電話(工作時間): 0854-3921024 附件下載: 三都水族自治縣2018年統(tǒng)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職位一覽表 三都水族自治縣2018年統(tǒng)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信息暨加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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