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歷年報考數(shù)據顯示,無論是國家公務員考試還是各省市公務員考試,一旦啟動必會引起眾多考生來報名,就以已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的的2017年國家公務員考試為例,據悉有近148.63萬人通過資格審查。雖然數(shù)據是如此龐大,但每年還是有很多考生因為不具有報考資格而無緣公務員考試。究其原因,最常見的就是那些公務員考試公告與報考指南中明文規(guī)定的幾大硬性條件,擋住了他們邁進公考的腳步。下面,國家公務員考試網帶大家來盤點一下都有哪些硬條件。 條件一:是否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在百度百科里“國籍是指一個人屬于一個國家的國民的法律資格”。國籍是每個考生報考公務員考試的硬性條件之一,考生報考公務員考試,須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就國籍這一條件而言,大部分考生均符合報考條件。 條件二:是否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法律是一個國家的上層建筑,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是我國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地方性法規(guī)都不得與憲法相抵觸。如果一個考生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肯定就不符合去政府工作的條件,更不用談為人民服務了。 條件三:是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政府工作人員的道德品行會直接影響到政府在群眾眼中的形象,也會直接影響群眾對政府的信任度。如果某個考生平時素質低下,品德敗壞,是不可能成為一個合格的公務員的。雖然法律倡導人人平等,公務員報考不應該歧視任何人,但一些特殊崗位會因為其自身的工作性質和崗位需求,對報考對象的身體條件有一定的要求。如果考生因身體條件限制,不能正常履行職務,就不符合這類職位的報考條件。對于身體條件這一項,非特殊崗位一般不限制殘疾人報考,目前有些地區(qū)甚至會專門設置面向殘疾人招錄的職位,如上海市、江蘇等地。 條件四:是否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被開除公職 如果考生受過刑事處罰是不可以報考公務員考試的。因此,有意愿報考公務員考試的考生,在社會生活中要做一個遵法守法的好公民。在行政機關公務員受到的處分中,開除公職是最嚴厲的處分,在職公務員被開除公職后終身不得再次報考公務員考試。 條件五:是否符合在職公務員報考條件 每年的公務員考試中總是不乏在職公務員考生。近年來,越來越多的省份已經不允許在職公務員報考。即使允許報考的省份,在職公務員考生報考是,也需要符合公告中的有關在職公務員報考條件。關于在職公務員報考條件大致有以下幾種規(guī)定:(1)在職公務員不得報考公務員考試,如國考、浙江、山東、北京、天津、河北、湖南等等;(2)在職公務員考生需服務滿5年后才可以再次報考公務員考試,如廣西、甘肅、福建等省份;(3)截至報名時錄用未滿2年的在職公務員不得報考,如安徽省考;(4)招考公告中明文規(guī)定了具體日期以后錄用的在職公務員不得報考,如2017年江蘇省考規(guī)定2014年1月1日以后錄用的人員(含現(xiàn)已離職或取消錄用人員)不得報考。注:以上政策參考2016年各省公務員考試公告,最新政策請以2017年各省公務員考試公告為準。 其余未羅列地區(qū)詳見各地公務員考試招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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