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德上國家公務員考試網(wǎng)(http://m.fieldcollege.com)為您提供2018年湖南長沙公安局天心分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71人公告。詳情內(nèi)容整理如下,供廣大考生瀏覽 因工作需要,經(jīng)天心區(qū)人民政府批準,長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共計劃招聘警務輔助人員71名。具體的招聘職位、人數(shù)、資格條件等如下: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在30周歲(1988年9月14日以后出生)以下; 3.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政治立場堅定、品行端正、愛崗敬業(yè); 4.身體健康; 5.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二)崗位條件 1.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履行職責的能力; 2.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3.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4.具備所在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5.招聘錄用后,服從分配,服從管理; 6.退役士兵和政法、公安院校畢業(yè)生,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 (三)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條件: 1.曾受過刑事處罰的、治安處罰的; 2.曾因違反警務輔助人員相關管理規(guī)定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被解除勞動合同的; 3.有較為嚴重的不良征信記錄的; 4.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5.其他不符合警務輔助人員報考的情形。 三、報名流程 本次招聘工作實行網(wǎng)上報名,不接受現(xiàn)場報名。 (一)招聘公告發(fā)布 招聘公告在湖南公招網(wǎng)(http://www.hngzw.net)、長沙人才網(wǎng)(http://www.cshr.com.cn)、天心區(qū)公眾信息網(wǎng)(http://www.tianxin.gov.cn)發(fā)布。 (二)報名時間及要求 時間:2018年9月17日(星期一)9:00至9月24日(星期一)17:00,報名網(wǎng)站為湖南公招網(wǎng)(http:// www.hngzw.net),報考人員登錄“長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2018年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系統(tǒng),填寫《長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2018年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上傳本人近期免冠證件電子照片。 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完整、有效,報名與參加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三)資格初審 初審時間:2018年9月26日(星期三)9:00至18:00。 初審地點:長沙市天心區(qū)青雅麗發(fā)學校(長沙市天心區(qū)萬家麗南路二段989號麗發(fā)新城)。 報考人員必須打印《長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2018年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并提供本人證件原件(身份證、畢業(yè)證、退役士兵還需提供退役士兵證、體育特長的提供獲獎證書和相關資格證書)參加資格初審。初審現(xiàn)場測量身高。 體育特長包括:在籃球、足球、排球、武術四個項目中,全市高中體育比賽及市級以上體育比賽集體或個人項目取得前6名;或籃球、足球、排球、武術四個項目本人獲得三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 (四)網(wǎng)上打印準考證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請于2018年9月28日(星期五)9:00至9月29日(星期六)17:00在報名網(wǎng)站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四、考試流程 最低開考比例為1:3,若資格初審合格人數(shù)沒有達到最低開考比例的,則適當延長報名時間,具體時間見公告。 (一)體能測試 體能測試內(nèi)容:男子1000米跑,遵照徑賽規(guī)則,依據(jù)跑步成績,確定進入筆試人員名單。 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并攜帶準考證和本人身份證原件參加測試。 (二)筆試 根據(jù)體能測試成績,按照招聘計劃1:3的比例確定筆試人員名單,筆試時間和地點參見筆試通知(請關注報名網(wǎng)站)。 筆試內(nèi)容為綜合知識,滿分100分。筆試成績請關注報名網(wǎng)站。 (三)面試 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招聘計劃1:2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面試時間和地點參見面試通知(請關注報名網(wǎng)站)。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滿分100分。面試合格分數(shù)線為75分,低于75分(不含75分)的報考人員不得進入體檢和心理測試程序。 五、體檢和心理測試 面試結束后,根據(jù)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和心理測試人選(時間地點請關注報名網(wǎng)站),綜合成績=面試測試成績×60%+筆試成績×40%。綜合成績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第三位小數(shù)按四舍五入法處理。綜合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確定排名順序。 體檢參照《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1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fā)[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和《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執(zhí)行。報考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時,可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對可以復檢的項目申請復檢。復檢內(nèi)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報考人員參加體檢的同時進行心理測試。 凡不參加體檢和心理測試以及不在規(guī)定時間按要求完成體檢和心理測試的人員,不得進入考察環(huán)節(jié)。體檢和心理測試不合格的,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綜合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高低確定遞補人員。凡在體檢和心理測試中弄虛作假,或者有意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的考生,取消錄取資格。 六、考察 參照相關政策和聘用職位的要求,對考察對象進行全面考察?疾觳缓细竦,不予聘用。 七、公示與聘用 體檢和心理測試、考察結束后,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天心區(qū)公眾信息網(wǎng)和報名網(wǎng)站上公示。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的問題經(jīng)查實不影響聘用的,依法辦理入職手續(xù)。反映的問題對聘用有影響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聘用后,兩年內(nèi)不得辭職,否則按照違約處理。 考察不合格或放棄錄取資格的,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綜合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高低確定遞補人員。 八、紀律與監(jiān)督 紀檢監(jiān)察部門將全程監(jiān)督本次招聘工作。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弄虛作假的報考人員,一經(jīng)查實,取消聘用資格。 九、相關待遇 聘用人員的工資參照長沙市公安局招聘的警務輔助人員標準執(zhí)行,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十、本次招聘工作所有公告以湖南公招網(wǎng)(http:// www.hngzw.net)、天心區(qū)公眾信息網(wǎng)(http:// www.tianxin.gov.cn)發(fā)布為準,不再另行通知,請大家密切關注相關網(wǎng)站。 十一、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招聘部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除交體檢醫(yī)院的體檢費外不收取任何費用。目前社會上出現(xiàn)的假借招聘機構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wǎng)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招考機構無關,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十二、本次招聘政策由長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負責解釋。 報名咨詢電話:0731-85895045 網(wǎng)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731-82290756。 監(jiān)督電話:0731-85895169,8589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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