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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德上國家公務員考試網(wǎng)(http://m.fieldcollege.com)為您提供2018年湖南郴州安仁縣公開招聘教師116人公告。詳情內容整理如下,供廣大考生瀏覽。
根據(jù)《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關于進一步嚴格程序規(guī)范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發(fā)〔2014〕34號)、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轉發(fā)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進一步做好艱苦邊遠地區(qū)縣鄉(xiāng)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發(fā)〔2017〕5號)和《關于進一步改進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實施意見》(郴組〔2016〕11號)等文件精神,2018年安仁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116名,F(xiàn)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計劃招聘教師116名,具體招聘崗位名稱、各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及資格條件等內容詳見附件。招聘過程中其他通知、公告可通過指定官方網(wǎng)站查閱:
郴州市人社局門戶網(wǎng)站(http://czrsj.czs.gov.cn)
郴州市人力資源考試網(wǎng)(http:www.rsks.czs.gov.cn)
安仁縣政府門戶網(wǎng)站
(http://www.anrenzf.gov.cn/armh/index.html)
各環(huán)節(jié)招聘信息在安仁縣人民政府網(wǎng)站向社會公開發(fā)布。
二、報考條件
(一)報考人員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4.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學科專業(yè)、學歷、年齡和其他條件。
(1)報考年齡要求在35周歲以下,即1982年5月9日以后出生;
(2)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對有疑義的國民教育學歷(學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對有疑義的黨校學歷(學位),以省委組織部協(xié)調相關業(yè)務主管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
(3)專業(yè)設置以國家教育部最新發(fā)布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專業(yè)設置目錄》、《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yǎng)研究生的學科、專業(yè)目錄》和《2018年湖南公務員考試專業(yè)指導目錄》作為基本依據(jù)。所學專業(yè)已列入《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專業(yè)設置目錄》、《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yǎng)研究生的學科、專業(yè)目錄》和《2018年湖南公務員考試專業(yè)指導目錄》但未列入招聘崗位專業(yè)的,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學專業(yè)未列入《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專業(yè)設置目錄》、《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yǎng)研究生的學科、專業(yè)目錄》和《2018年湖南公務員考試專業(yè)指導目錄》但符合招聘崗位專業(yè)條件的,由縣教育局提出意見,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認定;
(4)報考人員的專業(yè)應嚴格按照畢業(yè)證書的專業(yè)填寫。報考人員的畢業(yè)證、留學歸國人員學歷認證和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必須在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交審查;
(5)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見附件1《2018年安仁縣公開招聘教師計劃崗位信息表》。
(二)不得報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yè)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紀行為尚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3.現(xiàn)役軍人。
4.在試用期內的公務員、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5.在讀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8屆畢業(yè)生(在讀的全日制非2018屆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學歷報考,其他情形依此類推)。
6.安仁縣在編教師(含特崗教師);安仁縣2018年直赴高校公開招聘教師已簽約人員。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招聘工作按照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選崗、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考方式。本次考試只采取現(xiàn)場報名方式。報名期間,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考人員提前填寫并打印附件2《2018年安仁縣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一式兩份)。
2.報名時間。2018年5月9日至13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3.報名地點。安仁縣教育局三樓會議室。
4.繳費。報名費:90元。報名繳費后,除因達不到開考比例,取消招聘計劃外,報考人員不得再修改報考信息和報考崗位。
5.注意事項
(1)招聘人數(shù)與經資格審查符合條件報名應聘人數(shù)的比例不得低于1︰3。個別緊缺學科崗位視報名情況由各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后,可降低至1:2。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數(shù)。
(2)取消招聘計劃數(shù)的崗位,將于5月14日在安仁縣政府門戶網(wǎng)站網(wǎng)站公布。報考崗位被取消的人員可在5月16至17日前往安仁縣教育局政工股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或憑有效身份證退還報名費,5月21日將公布核減招聘計劃數(shù)的崗位。
(二)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時間,F(xiàn)場報名時一并進行資格審查。
2.格審查內容。報考人員需向單位提交⑴填寫并打印《2018年安仁縣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附件2(一式兩份);⑵本人有效證件(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或全日制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以及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證件原件及復印件;⑶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藍底彩色照片4張(同底,背后寫好崗位和姓名);⑷有工作單位的報考人員還需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⑸大專及以上學歷的須提供“學信網(wǎng)”(http://www.chsi.com.cn/xlcx/)上查詢打印的學歷查詢信息(要求要有二維碼)。
3.資格審查注意事項。資格審核工作貫穿考試聘用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和有關單位、人員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實的,一旦核實,立即取消本次招聘資格。
4.領取準考證。報考人員請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于2018年5月24日至2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在安仁縣教育局政工股領取準考證。
(三)筆試
1.筆試科目。筆試內容為教育基礎知識,筆試采用閉卷考試形式,成績按百分制計分。
2.筆試時間。2018年5月26日上午9:00-11:00。
3.筆試地點。安仁縣城內。具體地點見準考證。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及要求參加考試。
4.筆試成績公布。6月上旬在安仁縣政府門戶網(wǎng)站上公布。
(四)面試
1.面試時間。另行在安仁縣政府門戶網(wǎng)站公告。
2.面試對象。按招聘崗位招聘人數(shù)與面試人數(shù)1:2的比例,依據(jù)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如果入圍最后一名成績相同的,均進入面試。面試對象達不到招聘計劃1:2比例的,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面試對象。
3.面試形式。采取試教的形式進行(口述微型課,面試時間為10分鐘)。
4.面試內容。主要測試應試人員的教學能力。
5.面試成績。未參加面試及面試成績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6.綜合成績合成與排名
(1)成績合成。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字。
(2)成績排名。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排名,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名,筆試成績也相同的,按面試成績進行排名。
(五)體檢
1.體檢對象。按照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在參加面試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體檢對象。
2.組織實施。體檢工作由縣教育局統(tǒng)一組織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時間另行在安仁縣政府門戶網(wǎng)站公告。
3.體檢標準。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fā)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當日復檢和當場復檢的醫(yī)院為初次體檢醫(yī)院。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一次,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豆珓諉T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4.注意事項。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向體檢醫(yī)院繳納。不按規(guī)定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程序。考察內容主要是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現(xiàn)、工作能力、崗位匹配等情況。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條件,提供的報名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有效?疾旃ぷ饔捎萌藛挝弧⒅鞴懿块T組織實施。
(七)選崗
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以及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由考生選擇具體招聘單位,由縣教育局統(tǒng)一組織實施,時間另行通知。
(八)公示
根據(jù)綜合成績、體檢和考察結論,經安仁縣教育局和招聘單位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報安仁縣人社局審核后由安仁縣人社局在安仁縣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上公示,同時公布監(jiān)督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內反映問題時須署真實姓名書面反映并提供相關線索或證據(jù),否則不予受理。
(九)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縣人社局行文確認聘用人員名單或下達聘用通知,并辦理聘用手續(xù),招聘單位與其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初次就業(yè)的新聘用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聘用人員名單報送市人社局備案。
四、其他事項
1.報考人員請在指定官方網(wǎng)站:安仁縣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http://www.anrenzf.gov.cn/armh/index.html)查看各招聘環(huán)節(jié)相關信息。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均不一一電話通知報考人員。
2.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招聘公告和《2018年安仁縣公開招聘教師計劃崗位信息表》,誠信報考符合條件的崗位,并對自己的選報負責。
3.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考試聘用工作全過程。報名時,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并簽訂誠信考試承諾書(附件3),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報考人員和有關單位、人員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實的,取消本次報考資格。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4.報考人員參加筆試、面試和體檢時,必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筆試準考證,缺少有效身份證原件及筆試準考證的考生不得參加筆試、面試和體檢。
5.實行誠信考試。建立全市統(tǒng)一的郴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誠信庫。報考人員應按照誠信考試承諾書的要求,誠信參與招聘考試的各個環(huán)節(jié),不弄虛作假,不違紀違規(guī),不隨意放棄。
(1)對違紀違規(guī)行為,將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分別給予取消應聘資格、當次該科目考試成績無效、當次全部科目成績無效,不予聘用,解除聘用,并記入郴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或長期記錄。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在招聘過程中,被錄用為公務員或聘用為其他事業(yè)單位人員的(從擬錄用或聘用公示起始日計算),應如實向招聘機關報告,并終止在我縣參加考試的行為。對已公示擬錄用或聘用后放棄,以及在試用期內取消聘用資格的人員,記入郴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2年內即2018年、2019年不得報考郴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含縣市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
6.正確對待競爭。招聘考試是競爭性考試,報考人員必須端正心態(tài),做好被聘用或未被聘用兩種心理準備。對于無中生有、捕風捉影、道聽途說、以及無端猜測的惡意舉報,誹謗、誣陷工作人員或其他應聘人員的,將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進行處理,取消舉報人報考及聘用資格,情節(jié)嚴重的,記入郴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誠信庫,5年禁考或終身禁考。同時,將情況如實通知其所在單位或居委會。
7.面試后,因資格審查、體檢、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棄等情況造成的招聘計劃空缺,一律不進行遞補。8.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且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五、招聘考試服務咨詢電話:0735-5222792
六、紀律與監(jiān)督
招聘工作由紀檢監(jiān)察部門派出監(jiān)督員進行全程監(jiān)督。
七、招聘公告中招聘程序的咨詢由安仁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招聘崗位所需的學科專業(yè)、學歷、學位、年齡和其他條件等咨詢由安仁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下載:
2018年安仁縣公開招聘教師計劃崗位信息表
2018年安仁縣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
誠信考試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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