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市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汕頭市公安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400名(要求男性),F(xiàn)將招聘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維護祖國統(tǒng)一,反對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動; (2)在汕頭市中心城區(qū)有固定住所,年齡18至30周歲(即:1988年1月22日至2000年1月22日期間出生),具有高中、中專(含技校)及以上學歷; (3)原則上以退役士官士兵或體育類、司法類畢業(yè)生為主; (4)具有正常履行報考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體貌端正且無明顯缺陷; (5)公安烈士和因公犧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職公安民警配偶、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持有B1及以上駕駛證的人員,相關條件可適當放寬。 下列人員不在此次公開招聘范圍: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違法行為,被給予行政拘留、收容教養(yǎng)、收容教育、強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處罰的; (3)被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 (4)曾因違反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規(guī)定,被解聘的; (5)家庭成員及近親屬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二、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8年1月22日至28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2.報名地點:汕頭市保安服務有限公司(汕頭市躍進路2號)。 3.報名要求: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近期1寸正面免冠相片3張(背面寫本人姓名),下載并填寫《汕頭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報名表》到現(xiàn)場報名。退役士官士兵需提供退役證;在職人員(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在單位參加社會保險)報考的還須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非中心城區(qū)戶籍的報名人員需提供固定住所相關證明材料;屬公告“放寬條件”范圍的人員應提交相關證件。證件、證書須提交原件及復印件,現(xiàn)場查核后原件退還應聘者。 (二)考試 招聘考試包括筆試、面試和體能測試?荚嚦煽儼窗俜种朴嬎,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體能測試成績不計入總分,體能測試不合格者淘汰。 1.筆試:以招聘崗位所必備的基本知識、基本技能為主,內(nèi)容還包括時事政治、國家法律法規(guī)等。 2.面試:主要測試考生的語言表達能力及思辯能力、應變能力、心理素質(zhì)、舉止儀表等。 3.體能測試:縱跳摸高、4×10米折返跑。標準由用人單位按照相關規(guī)定確定。 筆試、面試和體能測試具體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三)體檢及政審 應聘人員以考試綜合得分高低排序(綜合得分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者列前),按擬招聘人數(shù)1:1比例確定體檢、政審人選。入圍人選由市公安局安排到指定醫(yī)院進行常規(guī)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負。體檢不合格者淘汰,缺額按綜合成績依次遞補。體檢合格后進行政審。政審不合格者淘汰,缺額按綜合成績依次遞補。 (四)公示 經(jīng)體檢政審合格者列為擬聘人員,通過平安汕頭門戶網(wǎng)站(http://gdst110.gov.cn)統(tǒng)一對確定的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四、聘用及工資待遇 通過公示確定的人員,試用期3個月,根據(jù)工作需要由市公安局進行統(tǒng)一分配,如不服從分配,視為自動放棄。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由市公安局委托市保安服務有限公司與聘用對象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為5年,合同期滿后,經(jīng)用人單位考核合格后可以續(xù)簽勞動合同。聘用期間,受聘者違反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依據(jù)相關規(guī)定予以解聘。 本次招聘的警務輔助人員是公安機關非編制的主要補充力量,聘用期間工資及福利待遇年薪5萬元(含社保、醫(yī)保、年終考核等)。 五、本公告相關事項由汕頭市公安局負責解釋。
附件下載:汕頭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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