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湖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精神,根據(jù)工作需要,新田縣網(wǎng)格管理中心等34家單位119個職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60名工作人員,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 二、招聘范圍及方式 招聘工作面向社會公開進行,集中統(tǒng)一筆試,根據(jù)面試形式分類組織面試,并按程序審批聘用。 三、招聘程序 發(fā)布簡章—現(xiàn)場報名、資格審查—領取準考證—筆試—面試(技能考核)—體檢—考察考核—確定擬錄取人員名單(含資格終審)—公示—辦理相關人事手續(xù)。 四、招聘單位、招聘崗位、招聘人數(shù)及應聘條件、筆試科目及面試形式 見附件一:《2016年新田縣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人員職位表》 五、應聘人員應具備的條件 (一)報名應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相適應的專業(yè)或技能條件; 5.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6.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報考人員的畢業(yè)證和招聘職位要求的其他證書(實物)必須在2016年10月20日前取得。資格審查中涉及年齡、服務年限的截止計算時間為2016年10月20日。 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對有疑義的國民教育學歷(學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對有疑義的黨校學歷(學位),以省委組織部協(xié)調相關業(yè)務主管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全日制學歷是指通過參加全國統(tǒng)一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入學、達到錄取分數(shù)線、經(jīng)省級招辦批準錄取所取的學歷。 (二)不能報名應聘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yè)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限考期內的人員; 3.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yè)生、現(xiàn)役軍人。并且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yè)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報名; 4.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5.與現(xiàn)工作單位約定了最低服務年限,服務期未滿的事業(yè)單位人員; 6.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 7.錄聘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秘書、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8.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9.具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六、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2016年10月22--24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報名地點:新田縣委黨校(新汽車站旁) (三)報名程序 考生填報報名表--提交身份證、學歷證及崗位所需的戶籍證、資格證、大學生村官證、退伍士兵證等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分組資格審查--交費--上交報名表、攝相。 (四)交費 考試考務費50元/人。 因政策原因導致無法開考的退還報考人員考試考務費,考生缺席考試或資格復核不合格者,不予退費。 (五)注意事項 1.每名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報名,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招聘簡章》和《職位表》,報考符合條件的職位。對招聘職位的專業(yè)、學歷、學位、工作經(jīng)歷以及其他條件等有疑問的,可先咨詢新田縣人事考試中心:0746-4781396。 2.報考人員填寫的報名信息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報考人員和有關單位、人員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實的,取消本次報考資格。報考人員的學歷、專業(yè)等信息(含標點符號、括號內容)必須一字不差地按照證明證件填寫,否則按提供材料信息不實處理。報考人員惡意報名,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書及其他有關證件證明騙取考試資格的,取消本次報考資格并上報省人事考試誠信系統(tǒng)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專業(yè)審查參照《2016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指導目錄》進行。所學專業(yè)已列入《2016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指導目錄》、但未列入招聘職位專業(yè)的,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學專業(yè)未列入《2016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指導目錄》的,由招聘單位提出意見,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認定,并報縣人社局備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