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試 ①面試工作在市人保局指導下,按用人單位隸屬關系由縣(市、區(qū))人保局或市直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分別組織實施。面試工作原則上在筆試成績公布后40天內完成。面試前,各縣(市、區(qū))和市直單位主管部門應制定本地本部門面試實施方案,報經市人保局批準后組織實施。考生面試費按有關規(guī)定收取。 ②面試根據招聘崗位的特點采取結構化面試、專業(yè)技能測試或兩者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滿分為100分。 ③確定第一批入闈面試人員。根據規(guī)定的開考比例和面試比例,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分數,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面試入闈人員,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闈,招聘人數在5人及以下的崗位,面試比例為1:3;6-10人之間的崗位,面試比例為1:2.5;11人及以上的崗位,面試比例為1:2(報考市中心人民醫(yī)院招聘研究生以上學歷崗位的按不低于1:2的比例)。 ④網上公開調劑。對面試人數不足的職位,在網上進行公開調劑。調劑期間,凡筆試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但第一批未入闈面試的人員,如符合調劑職位的資格條件,均可在網上自愿報名參加調劑。如不符合調劑職位的資格條件,將取消入闈面試資格。調劑結束后,按調劑名額從高分到低分確定第二批入闈面試人員。調劑后仍達不到面試人數的職位,最低可按1:2的比例面試,低于1:2時,相應調減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 ⑤面試前的資格審查。面試前的資格審查由各縣(市、區(qū))人保局和市直用人單位主管部門負責。面試入闈考生進入審查時,須攜帶個人身份證、畢業(yè)(學位)證(未取得畢業(yè)證的應屆畢業(yè)生由學校出具就業(yè)推薦表)、職稱資格證、執(zhí)業(yè)資格證(應屆畢業(yè)生由有關部門出具通過考試合格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張以及《吉安市事業(yè)單位應聘人員考試報名表》一式兩份。在職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等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不符合條件的考生取消面試資格,因審查出現的崗位空缺,則從該職位所有未入闈人員(含原報本職位調劑到其他職位未入闈人員及原報其他職位調劑到本職位未入闈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一次。 資格審查中專業(yè)分類按贛人社發(fā)〔2012〕86號文件執(zhí)行。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公開招聘全過程。 ⑥面試的具體事宜詳見各縣(市、區(qū))、市直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的面試方案。 (三)體檢和考核 1.根據總成績按招聘崗位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考核對象(如末位考生合成總成績相同以面試成績高低確定體檢、考核對象;同一職位中既有第一批入闈面試人員又有調劑入闈人員的,統(tǒng)一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考核對象)。 2.體檢由各縣(市、區(qū))人保局和市直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費用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收費標準收取。 3.考核由各縣(市、區(qū))人保局和市直用人單位主管部門負責,主要對擬聘人員思想政治、道德品質以及有無違法違紀等情況進行考核。 4.對因體檢、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棄而出現的空缺崗位,不予進行遞補。 (四)公示、聘用 經體檢、考核確定的擬聘用人員按用人單位隸屬關系分別由市、縣(市、區(qū))人保局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無異議的,由市、縣(市、區(qū))人保局辦理聘用等相關手續(xù)。聘用人員享受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待遇。 五、其他事項 (一)公開招聘工作由市、縣(市、區(qū))紀檢監(jiān)察機關實行全程監(jiān)督。 (二)咨詢、監(jiān)督電話: 政策咨詢電話:0796-8286112 考務咨詢電話:0796-8286792 監(jiān)督舉報電話:0796-8231043 附件: 1.吉安市2013年度衛(wèi)生系統(tǒng)招聘工作人員報考崗位表 2.吉安市2013年度幼兒園、特校、職業(yè)中專、職業(yè)高中教師招考崗位表 吉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5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