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審查:2023年5月16日 體能測試:2023年5月17日 面試時間:5月27日-28日 根據(jù)《湖南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補充錄用公告》規(guī)定和省公務員主管部門部署,即將開展補充錄用資格審查與體能測評,F(xiàn)就補充錄用資格審查與體能測評有關要求及后續(xù)相關安排公告如下: 一、資格審查與體能測評對象 資格審查對象,按照補充錄用職位計劃1:2的比例,在該職位達到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的報考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株洲市資格審查人員名單見附件1。 體能測評對象為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職位資格審查合格對象,體能測評對象名單不再另行公告。 二、資格審查時間和地點 時間:2023年5月16日(星期二)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資格審查地點以市直招錄機關、縣市區(qū)公務員主管部門的安排為準,具體地點見附件2。 三、體能測評時間和地點 時間:2023年5月17日(星期三)上午7:30。 地點:株洲市體育中心體育場東南入口(株洲大道482號)。 請參加體能測評人員帶好身份證、筆試準考證,準時到達指定地點集中,統(tǒng)一參加體能測評。 資格審查與體能測評(含遞補)最遲在5月21日(星期日)18時結(jié)束。 四、資格審查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本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畢業(yè)證或全日制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職位規(guī)定需要提供的學位證、相關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023年湖南省公務員考試報名登記表》(在湖南人事考試網(wǎng)下載打印)。 (二)報考職位有“基層工作經(jīng)歷”要求的,需提供本人基層工作經(jīng)歷的有效證明材料。 (三)委培或定向培養(yǎng)人員,需提供委培或定向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五、資格審查與體能測評注意事項 (一)報考人員需由本人參加資格審查。確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現(xiàn)場參加資格審查的,可委托其他人員提交材料代為審查,受委托人員還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二)報考人員提供資料應真實、完整,與報考職位要求相符合,與報考時填寫的信息相符合。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報考職位條件和要求的,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 (三)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資格審查的,視為放棄資格審查,不得進入面試。 (四)體能測評只能進行一次。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體能測評的,視為放棄體能測評,不得進入面試。 六、遞補 因報考人員放棄或資格審查、體能測評不合格而形成面試人員空缺的,在報考該職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體能測評階段的遞補次數(shù)不超過2次。遞補不再發(fā)布公告,由招錄機關直接電話通知報考人員,報考人員須保持電話暢通,電話無法聯(lián)系者,責任自負。 七、面試及后續(xù)工作安排 (一)資格審查與體能測評合格人員確定為面試人員。面試公告將于5月23日發(fā)布,明確面試有關安排,并公布面試人員名單。面試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統(tǒng)一組織,面試時間為5月27日至5月28日,地點在長沙。 (二)面試結(jié)束公布綜合成績后,隨即組織開展體檢、考察等后續(xù)工作。 附件: 1.株洲市補充錄用資格審查人員名單及筆試成績 2.株洲市招錄機關聯(lián)系表
株洲市公務員局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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